【导语】:德阳市市区公租房租金收取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有不一样的收取标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收租标准,详见正文。
租金收取标准:
(一)对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继续执行低租金(原廉租住房租金水平);
(二)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德阳市市区市场租金水平的60%执行,
(三)其他保障对象原则上按照德阳市市区市场租金水平的70%收取。
注意:若保障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配租户型由原二室一厅调整为一室一厅,在不调换原房屋的情况下则调整租金,以一室一厅(德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所有一室一厅房源的建筑面积取平均值)的建筑面积为基础值,超出该基础值的面积部分收取市场租金。若应配租户型为一室一厅但一室一厅房源不足,调配为二室一厅的,租金按照以上情况收取,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除外。
物管费用:
保障性住房小区物管费用按梯度收取,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按5元/月/户收取,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政府招标价的7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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