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我要查询 :准生证办理准生证补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流动人口出具居住证或暂住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

1、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若已婚的,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需要变更为“已婚”;若为集体户口,请携带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份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婚育情况证明: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

5、夫妻两寸头像:照片免冠,彩色、黑白均可,2张。

注:提交所有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查验无误后,申请人在所有复印件签章或按手印。

办理流程

领取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

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

提交材料

审核发证

办理地址

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

旌阳区卫计局0838-2554776;

广汉市卫计局0838-5222047;

绵竹市卫计局0838-6909018;

什邡市卫计局0838-8212248;

中江县卫计局0838-7250295;

罗江县卫计局0838-3128282


办理时限及有效期

办理时限:亲自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材料齐全审核后可即刻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