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会议提出三大“减税降费”措施: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约新台币5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2015年4月1日起,将已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
3、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率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光是调降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就能为大陆广大的企业与劳工减轻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负担。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户口簿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43张1寸证件照片资料
5.填写《失业人员保险金申领待遇审批表》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规定60日内本人持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到失业前所在单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2.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出具《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通知书》,并予以公示。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通知书》和银行卡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津路
德阳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天山南路一段108号
电话:(0838)2505571
绵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业务大厅
地址:通汇街25号附近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