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起,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力度提高至200万元,减免税额计算规则已内嵌到电子税务局系统。享受政策无需备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已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一、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力度提高了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将原本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增加了优惠力度。此外,个体工商户在享受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叠加享受这项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一具体规定为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二、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三、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备案?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四、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五、我是个体工商户,今年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还能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吗?
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六、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个体工商户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七、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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